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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文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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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文物》投稿须知
 1. 来稿一般为 7000~10000 字,应做到齐、清、定。要求论点鲜明,层次清楚,文字精练。并附200 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 3~5 个关键词。其中,中文摘要要求表达简明,语义确切,直接表明文章的内容、观点。
2. 来稿所提供图表、照片务必清晰,图片的像素要求在 300dpi 以上;图表、照片应有编号和说明文字。
3. 引文务必核对准确,本刊从 2012 年第 1 期开始实行 《〈四川文物〉 来稿征引文献注释规范》, 请作者参照执行。
4. 属于课题基金项目的论文,请在首页注明基金项目类别、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。
5. 来稿请附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,以便联系。
6. 依照 《著作权法》 的有关规定,编辑部有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、删节的权利。对于抄袭、伪造或一稿多投行为者,本刊 5 年内将不受理该作者的一切来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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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稿件一经刊用,本刊将寄赠稿酬和样刊 2 册。凡稿件刊用 1 月后未收到稿酬和样刊者,请与编辑部联系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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